写下上面的题目,想到了这句诗:郎骑竹马来 绕床弄青梅。
没有同居长干里,自然也谈不上两小无嫌猜了。我和他,只是高中同学而已,在不同的教室,在那几十平方米内,一起呆了三年。住过一个宿舍,是半年还是一年,我也已记不大清楚了。
他是长沙伢子,应该是找了关系或者交了些钱进来的。我忘记他是高一开学后一两周内来的,还是在那个暑假,就有和我们一起提前上那个什么班了。人长的帅,大约还带着些城里孩子的习气,多少有些吸引大家的目光。关系还好,有和老师说,安排我们坐同桌。平时倒不怎么一起耍,他和他的那帮长沙同学一起混,我和我的朋友玩。
我能记得我们交恶的原因:有天在教室因为一件事情吵起来,直到下课。然后在楼梯间两人升级为拉扯,恰好被我们班上另外一个女生看到。他可能有些喜欢这个女生?于是冷战,不说话至陌路。还好那个时候不在一个宿舍,白天在教室见到,要晚上睡觉前还见到的话,我还真的要崩溃。
高中的时候有晚自习,上到九十点,于是我开始习惯晚自习睡觉,到下自习的铃声,醒来,回宿舍接着睡。不过,同桌也不是他了,班里好像有那么一两个月就会轮换一下座位。我会和班上的女生讨论生命的意义,说和尚也很好,包括和我们的心理课老师。直到有个周末,我去姑姑家吃饭,姑姑在厨房问我:是不是觉得生命没生命意义。我笑着回答,和同学玩笑呢。嗯,我姑姑在教育系统,和我们校长很熟悉,估计就传过去了。还记得一个场景是,班主任,在我们宿舍楼下,打着手电筒叫我名字,那天我请假没去上晚自习,一个人在宿舍睡觉。后来,我发现我找不到这个问题的答案,于是就不去多考虑生命意义这个问题,直到如今。
不记得我们关系是怎么缓和的,这中间是隔了一年多还是三个学期,后来,大约会讲话,在一个宿舍,我洗衣服的时候,他偶尔会把他的衣服丢过来,包括内裤。也不大记得,在深夜的宿舍,在同学的酣睡里,在彼此身体上撕咬,是我们关系交恶之前,还是后来关系缓和后。我们做了除10外的所有,在高潮后,拿热毛巾处理干净后,躺回各自的床上。
还能记得一个场景是:在我们食堂的二楼吃饭,他在水池拿洗了些新鲜的枣,然后递给我说:哦,我爸带回来的。
大学后,接触网络,我知道了,我是G,我想我是喜欢他。
来北京后的一年冬天,买了张IP卡,在宿舍拨他在法国的号码。我忘记是打通了还是没有。
某天,我在MSN还是QQ上和他说,我是G,当年喜欢他。他说:我知道了。能喜欢女孩子的话,还是去喜欢女孩子吧……。嗯,时隔多年,我终于说出了这句。放下了一些东西,然后也听到这些东西破碎的声音。
如今,我在这条不算康庄大道的G路上奋力前行,幸运的是,身边有你。
PS:我老了,十多年前的事情,已经记不大清楚,模糊一团。
PS2:回忆,真的是一件很傻X的事情
5 条评论:
还真是不是一家人,不进一家门,两口子都比着会煽情。
这个长沙伢子还挺要命的。
在彼此身体上撕咬。。。
其实你记忆力不错啦!只是听力不大好……
你们两口子还真有办法维持高曝光率呀!值得表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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