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说不能太做作,那我就写篇小学生作文吧,记一个难忘的下午……
今天下午两点,我刚起床,微波炉里正热着乌鸡汤,JJ昨晚准备的午餐已经热好了正准备吃。忽然门铃响了。我知道这个门铃有问题,同频干扰的原因,经常会无人自响。于是不准备起身开门。可一声接一声,响了又响,我家土豆还冲我狂吠,不依不饶。无奈开门。来过JJ家的都知道,他家是天外有天门外有门,正经的家门打开后,四米开外,还有一扇跟邻居共用的把走道隔成自用空间的铁门。我走完了四米中的两米,土豆已经冲到了前头等我开最后那道门。就在这时,北京初冬寒冷的北风一阵骚动,呼啦一下就把我身后两米的家门关上了。我僵住10秒,10秒里脑子搜索了一遍:我没带手机,没带钱,下身是秋裤,上身是件白衬衣,没洗脸,没洗头,没刮胡子……我还有条没系链子的狗跟着我!!!
10秒后,我开始猛摇家门,可是那王力牌防盗门,真的很防盗啊!摇起来纹丝不动。敲邻居家门,没人。我只能下楼。抱着我家出了门就疯了的土豆,来到楼下的传达室,满脸堆笑,找看门顺便卖垃圾的大哥借手机打。正要拿手机,土豆飞一般跑了。我就狂奔到院子里去追土豆。于是院子里来来往往的人就看着一个穿白衬衣、秋裤、拖鞋、蓬头垢面的男人满院子追着一只狗,身后还跟着一位捡垃圾的大哥边跑边喊:“给你手机!给你手机!”
终于,两腿把土豆死死夹住,一只手捂着身体,一只手拿着手机,打给JJ,他在北四环开会,嗯,会议刚开始,嗯,大哥卖垃圾很辛苦要替人家省手机费,一分钟内说完。然后回去等。
回到13楼,两扇门之间那六七个平方的空间就是我的栖身之地了。好歹没风稍微暖和点。正要休息会,土豆在回头看了我一眼后,刺溜一下又跑了。我又起身去追。它飞一般地在爬楼梯。当初是我一手拽着它一手拿着肉干诱导它学会爬楼梯的。现在我真希望那个人不是我——那样起码我不用恨自己了。爬了三层,不见了。这栋复杂结构的楼,每层有两个互相隔离、方向相反的楼梯,还有两部电梯。索性放弃。回到13楼,心想土豆要是有良心,会自己回来的。15分钟,土豆没回来,JJ也还是没回来。想到自己如此狼狈,不堪入目,让自己男人开会也心神不宁要从几十公里外赶回来,还要把自己男人的狗给弄丢了?那人生也太残忍了。
便再次出发,去找狗。于是下午两点半,楼里上上下下的人都看着一个穿着秋裤、衬衣、头发凌乱、胡子拉碴的男人在电梯里,按亮了1到13每个数字,然后在每一次电梯门打开的时候高喊一声“土豆”并左顾右盼一番再缩回电梯来回跺脚。如此这般半个多小时,疯男人终于循着一堆狗屎在19楼找到了疯狗。
再次回到那六七平的栖身之地,关好走道那扇门,一屁股坐在拖鞋上,听着王力防盗门内传出的动人的电视伴音,想象着门内的饭菜多可口,暖气多温暖,床榻多柔软,我这个笨男人守着笨狗等男人。
脚步声,掏钥匙声,门锁转动声,JJ终于回来了。唤醒傻狗,进屋,看钟,四点整。
这是多么令人难忘的一个下午啊!洗完热水澡,躺在床上喝着姜汁可乐,我对自己说:等待是一生最初的苍老。
8 条评论:
文中真的出现了很多次“男人”哦,我的男人、男人的狗、我的男人的狗、穿秋裤的男人、笨男人、等男人...你穿着秋裤在外面跑的样子让我想起了“即日启程”里的范伟。哈哈哈。最后一句未免有点做作。
这不是为了体现本博客“霍莫盖蕾丝”的本性吗……
auv,还喝乌鸡汤哪?。。。
一般会是山药排骨汤,黄豆猪手汤,或者中药炖鸡汤的一种,这个周末恰好是最后的那个 :)
黄婷,你家可不能输给他们家呀~~!
这些汤也真够大补的,我上周吃了五顿涮肉之后鼻子上长了个无比大的疖子,森森同学倒还是细皮嫩肉的,真是不容易呢,晚上得有多折腾啊
牛牛,我也不是二十岁的身体了...
都怪我不爱读书没文化,居然漏掉了这么有趣的一篇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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